一、 | 為持續提供本府同仁優質服務托育措施及多元選擇,113年原與89家(原90家,其中1家笛凱爾幼兒園將於同年9月4日屆期不再續約)托育服務機構簽署特約優惠方案,現另新增5家托育服務機構,供同仁參考運用。 |
二、 | 本方案相關注意事項如下: |
(一) | 優惠對象及方式: |
1、 | 優惠對象為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教員工,包含公教人員、技工、工友、駕駛、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,以及本府所屬事業機構及行政法人之職員。 |
2、 | 憑員工卡、識別證或在職證明等文件,可享優惠方案。 |
(二) | 本方案僅提供優惠資訊予優惠對象自由參考運用之,本府不經手任何金錢,亦不收取任何財務回饋;如發生消費糾紛或訴訟,由優惠適用對象逕依消費者保護法或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,本府不介入當事人與托育服務機構間權利義務之履行。 |
(三) | 本方案為2年1期,自本函文發文日為起始日至2年特約期滿為止;終止合作關係或托育服務機構停止營業時,將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。 |
(四) | 特約托育服務機構及優惠措施,可自行至本府人事處網站員工福利專區查詢。 |
三、 | 特約托育服務機構相關優惠措施亦公告於前揭網站,請機關學校加以宣導並鼓勵員工參考運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