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2年4月13日桃選一字第1120000443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,業經中央選舉委員會第587次委員會議決議,定於113年1月13日(星期六)同日舉行投票。 |
三、 |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略以,各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(採最廣義認定),敬請貴單位鼓勵現任公教人員踴躍擔任龍潭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。 |
四、 | 至有關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補假日數,依行政院72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,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。 |
五、 | 貴單位同仁如以個人方式報名,請改以登記資料卡方式(附件三),填具完整個人資料,並經單位主管、人事主管及機關學校首長核章後,紙本親送、寄送或傳真該公所,後續由該公所擇合適投開票所及職務工作遴派之。 |
六、 | 如有相關報名疑義,請電洽本公所選務承辦人陳先生(03-4793070#1121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