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銓敘部112年9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25615931號書函辦理,並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。
二、旨揭選舉公告業於112年9月12日發布,並將於112年11月20日至24日受理第16任總統、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登記之申請,113年1月13日辦理上開人員選舉投票作業。各機關(構)學校人員於選舉期間,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以下簡稱中立法)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。
三、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及第20條規定,公務員應謹慎勤勉,且非因職務之需要,不得動用行政資源。依中立法相關規定,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政黨或公職候選人,利用職權或動用行政資源從事相關政治活動或行為,亦不得要求他人對於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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